在學身份認定
若實習當年度的上半年(2月~6月)仍在學,即可視為「在學身份」。
意即大四或碩二的應屆畢業生,只要該學期還在就讀,就能以「在學身份」報名。
不符合情況
若於上學期(前一學期)已經畢業,則不再具備「學生身份」,需以「非在學身份」報名。